教师口语技能训练包括普通话训练、一般口语交际训练和教师职业口语训练三部分构成。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;普通话训练是前提,贯穿本课程始终。一般口语交际是社会人际交往中基本的口头语言活动,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能力;一般口语交际训练是普通话训练的继续和深化,是教师职业口语训练的基础。教师职业口语是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表达的,符合教育、教学要求的专业用语,是师范院校学生首要的职业基本技能;教师职业口语训练是一般口语训练的提高和扩展。一年级主要进行普通话训练和一般口语交际训练,二年级主要进行教师职业口语训练。 一、训练目标 1.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和技巧,语音响亮、圆润、持久不衰。提高普通话水平,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。 2.掌握一般的口语交际技能,做到听话准确,理解快、记得清,有一定辨析能力;说话清晰、流畅、得体,有一定应变能力,语态自然大方。 3.了解教师口语的基本规律。初步掌握教育教学口语基本技能;具有指导小学生运用口语的能力. 二、训练方法 以学生自主练习为主,教师辅导、正音为辅。具体做法是: 1.按照普通话技能训练计划规定的内容,每周由班级学委组织,请班级内普通话测试二甲以上的同学领读、范读,请录音跟读,自己朗读等形式,自主练习。 2.班级学委做好每次训练的记录,指导老师根据练习情况,集中上课,纠错辅导。对于个别方音较重的同学,采取同学互助,一对一进行个别辅导,帮助其提高普通话水平。 3.严格按照训练计划中的内容进行训练,上周布置的内容,下周进行检查和考核,确保训练质量。 三、训练内容
四、考核方式 每次训练时进行考核。按学号抽取3-5名(根据班级人数确定)在全班完成上周训练任务,由全体同学打分,学委做好统计,平均分低于60为不合格,下周继续进入考核。每周考核成绩总计为学期技能考核成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