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  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谈秀菁发布时间:2018-04-10浏览次数:848

各二级学院:
    根据《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(试行)文件精神,为切实加强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过程管理,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展情况,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实施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拟组织开展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 。
一、检查方式
    学院自查,教务处组织专家集中抽查 。
二、检查时间
    1.学院自查:4月27日之前。
    2.教务处抽查:5月2日--5月10日。
三、检查内容
1.学院自查内容
    (1)课题进展是否有滞后的情况;
    (2)有无改变课题内容的情况;
    (3)有无更换指导教师的情况;
    (4)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况;
    (5)学生论文选题如与教师科研项目结合的,要检查其所做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设计(论文)要求;
    (6)学生如期完成课题有何困难,如何解决;
    (7)任务书、开题报告填写是否规范和详细,审核环节是否严谨;
2.教务处抽查内容
    (1)查看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总结;
    (2)查看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汇总表;
    (3)抽查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。
四、有关要求
    1.登录毕业设计(论文)智能管理系统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填写工作。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,由指导教师审核中期检查报告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,再由教学院长审核中期检查。对于未能按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的学生,应严格要求并加以督促。
    2. 各二级学院、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,以检查为契机,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,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的提高。请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总结电子稿于2018年4月27日前发至sjjxk551@163.com邮箱,纸质版打印后请教学院长签字,学院盖章,送至博英楼105室。联系人:何老师,联系电话:89668036。
  
 


教 务 处    
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



版权所有: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